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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114 年度各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種子教師培訓。
一、依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,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,特辦理本案。
二、參加對象:依教育部 113 年 9 月 19 日臺教社(二)字第 1132403085 號函略以,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,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,不含鐘點教師、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,如:主(會)計、人事、幹事、工友及廚工等人員。
三、報名方式:請於報名期限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,以利核發研習時數。
四、辦理方式: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 (會議室連結: https://meet.google.com/swg-jjix-rnz ;代碼: swg-jjix-rnz)。





